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是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综合职能部门,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消防大队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面加强各项工作,为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单位名称: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农安县宝安路与古城街交汇西100米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点30至11点30,13点30至17时
负责人:康征
联系电话:0431-83274589
基本职能:
(一)承担责任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二)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办理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四)掌握责任区域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业务资料档案;
(五)制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六)指导培训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七)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火灾事故。
(八)定期向上级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九)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