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县政府对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对1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详见附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农安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农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农安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县政府对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对1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详见附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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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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