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吉政办发〔2022〕9号)和《长春市关于开展县级行政权力事项赋予乡镇(街道)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制定了《吉林省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农安县下放事项清单》,已通过县司法局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经县政府2023年第5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各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附件:吉林省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农安县下放事项清单
关于吉林省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农安县下放事项清单的政策解读
农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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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农安县下放事项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