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政务 | 政府文件

农府办发〔2016〕14号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安县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6-08-01 14:50 来源: 农安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字体: 打印

  农府办发〔2016〕14号

  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农安县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农安县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农安县医疗机构诊疗病种目录

  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9日

  农安县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通知》(吉政办发〔2016〕5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医改进程,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医改决策部署,立足我县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以多层次医疗联合体为载体,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我县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7年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基层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到2020年,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二)具体目标:

  到2017年,分级诊疗工作达到以下标准: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

  2.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

  3.县域内就诊率达到在90%以上;

  4.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70%;

  5.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6.整合现有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覆盖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县级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

  8.县级公立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

  9.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30%。

  三、主要任务

  在县级公立医院(县医院、中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三级医疗机构之间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

  (一)实施基层首诊负责制

  1.基层医疗机构按照功能定位和疾病诊治范围,研究制定医生首诊负责制度,杜绝出现推诿患者行为,确保基层能够诊治疾病在本级接受诊治。

  2.县级公立医院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的原则,鼓励基层医疗机构能够诊治的疾病到基层就诊,将已确诊慢病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治疗,进行规范化管理,使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诊断和管理率达到20%以上。

  (二)执行双向转诊规定

  1.基层医疗机构制定双向转诊工作相关制度,对本级不能够诊治的疾病严格按照双向转诊规定及时向县级公立医院转诊。

  2.县级公立医院为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双向转诊平台上转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将符合出院标准进入康复期治疗的患者通过双向转诊通道下转至基层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3.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充分利用县域内转诊平台,按照双向转诊规定、转诊流程开展转诊工作,做好患者信息传送、登记和备案工作,各医疗机构间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三)实行急慢分治管理

  1.推行县级公立医院出具诊断和药物治疗方案、乡镇卫生院治疗和管理的慢病管理模式,完善慢病的诊断—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

  2.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县级公立医院或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四)建立上下联动机制

  1.县级公立医院充分利用医联体平台,与集团医院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为上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创造便利条件,逐步建立责任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2.探索多层次医疗联合体模式,开展县级公立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的组建医疗联合体试点,将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技术、项目和管理模式引向基层医疗机构,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在医联体内建立更完善的双向转诊机制,引导患者基层首诊。

  3.县级公立医院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支援力度,定期下派骨干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指导开展疾病诊断和治疗工作,为组建县乡医联体奠定基础。

  四、保障机制

  (一)明确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

  1.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资源配置方面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完善我县分级诊疗机制,依据吉林省基层医疗机构诊疗病种参考目录,重新调整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能够诊治疾病病种分别为772种、60种和28种,以及请上级专家在县级公立医院指导诊治疾病27种,(诊疗病种目录见附件),通过行政管理、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医保支付等激励约束措施,引导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各医疗机构可参照病种目录结合本单位医疗服务功能开展医疗服务,鼓励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能力,诊治上级能够诊治的病种。

  2.县级公立医院根据诊疗病种目录负责对能够诊治的疾病提供诊疗服务,负责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接治及向上转诊服务,负责接收医联体集团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负责向基层医疗机构下转慢性期和恢复期患者。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防结合,主要根据诊疗病种目录负责对能够诊治的疾病提供诊疗服务,提供慢性病的管理,负责接收县级公立医院转诊患者,以及向县级公立医院转诊服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4.村卫生室侧重防保,负责一般疾病的诊疗服务。

  (二)大力提高基层医疗综合服务能力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基层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定向培养等方式,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提高全科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发挥县卫校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作用,定期开展卫生专业技术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康复治疗师、护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培养,满足县域百姓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2.加强标准化建设。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3.强化药品使用监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确定配备使用药品品种和数量,积极与县级公立医院沟通,确保县级下转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满足患者需求,特别要保证慢性病管理患者所需的药品。

  4.推行基层签约式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工作,明确签约服务内容和签约条件,确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实行网格化管理。签约服务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载体,目前内容包括健康咨询和指导、公共卫生和慢病管理等服务,以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为重点人群,签约服务工作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并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签约服务费用主要由医保基金、签约居民付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渠道解决。鼓励推广县级公立医院医师与乡村医生组成团队式服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向基层提供初步诊断和治疗建议,以及转诊服务,提高基层诊治水平,推进签约式服务。

  5.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继续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及时足额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基本药物补偿资金以及办公等所需经费,并逐步扩大医疗收入的返还比例,更好地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三)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

  1.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和县外转诊率前5位的专业,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妇产科、儿科、中医、康复等临床专科建设,重点打造心血管介入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重点加强中医医院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肿瘤等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2.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实现优秀专家资源共享,逐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远程医学会诊网络建设,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实现基层疑难病患者适时享受远程诊疗服务,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3.推广预约诊疗服务。县级公立医院建立健全预约诊疗服务体系,通过网络、电话、银行等方式,实现网上预约、电话预约、银行预约等多种方式,实现预约诊疗服务全县覆盖,并探索直接与基层建立起预约挂号系统,方便百姓就医。

  (四)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1.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建立以精算平衡、总额控制为基础,以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按疾病诊断分组(DRGs)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推广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合理确定门诊统筹比例。

  2.鼓励上级医院向下级医院转诊。按辖区诊疗病种目录,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对上级医院向下级医院转诊开展后续治疗的患者取消档次基层住院起付线,在基层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和新农合在总额控制基础上,结算时予以适当倾斜。对上级医院向下级医院转诊率相对较高的医疗机构,当费用超支时,医保和新农合在总额控制基础上,可适当加大弹性结算力度,以鼓励上级医院向下级医院转诊。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级诊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各乡镇、各部门要全力配合支持分级诊疗工作,部门之间做好协调工作,切实落实分级诊疗工作任务。卫生计生局负责牵头督导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指导医疗机构按时间进度完成目标任务。

  (二)明确部门职责。卫生计生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规划、设置、审批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明确双向转诊制度,优化转诊流程,牵头制定常见疾病入、出院和双向转诊标准,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支付政策,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相关疾病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财政局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人社局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其他医改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出台配套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三)全面组织实施。2016年,全县重点做好以高血压、糖尿病为主分级诊疗工作。2017年,做好增加肿瘤、心血管疾病、结核病等慢性病的分级诊疗工作。2020年,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

  (四)强化宣传引导。开展针对行政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主动性,提高积极性。并广泛宣传疾病防治知识,促进患者树立科学就医理念,提高科学就医能力,引导群众改变就医习惯,合理、就近、优先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本方案作为2016年我县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工作指导性文件,2017年结合国家和省市要求及工作实际适时调整。

附件:

附件:农安县医疗机构诊疗病种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