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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21年农安县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 2021-10-21 14:36 来源: 农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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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出台具体时间:2021年7月22日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0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吉财粮[2020]4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目的和意义
  认真落实国家政策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县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保障优势产区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保持玉米和大豆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巩固玉米和大豆收储制度改革成效,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四、玉米和大豆补贴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范围内玉米和大豆生产者(包括农民、农业合作社、农场等)。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土地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土地的(包括乡村机动地),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玉米和大豆生产者;流转双方另有商定的,经流转双方确认同意按双方商定意见办理。如土地承包者领取的,乡镇政府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真正让玉米和大豆生产者受益。
  2.补贴范围。补贴范围为全县基期面积范围内合法耕地上玉米和大豆种植面 积,具体补贴为二轮土地承包面积和其他拥有与村集体、乡镇以上政府或有关单位(农牧场)签订承包、承租、或开发使用合同的耕地面积补贴范围;不包括国家及省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耕种的土地或者禁止开垦耕种的土地等非合法耕地上的种植面积、虚报面积。
  五、玉米和大豆补贴的依据是什么?
  生产者符合补贴范围的当年实际玉米和大豆种植面积。
  六、玉米和大豆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县政府依据省里下达的补贴额度和补贴范围内玉米和大豆种植面积合理确定我县的补贴标准,2021年玉米和大豆补贴标准为106.32元每亩。
  七、如何公开公示?
  县财政部门要做好与农业部门的对接工作,确保农业部门提供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信息与财政部门补贴发放信息有效衔接。要坚持与完善此前行之有效的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对经审核确定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补贴信息要在村屯和乡(镇)政府或农场(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要做到三准确、三公开,即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数额准确,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 
  八、补贴资金如何发放?
  补贴资金通过农户“一卡通(一折通)”发放。乡镇财政所依据玉米和大豆种植面积、农场财务部门依据农工承包合同面积进行测算,正确合理地分配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将花名册抄送当地农商银行,农商银行充分利用现有工作基础,通过“一卡通(一折通)”补贴发放渠道,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给玉米和大豆生产者。农户、农工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乡镇财政所的安排,有序地到农商银行领取补贴资金。严禁乡镇财政所和农场财务部门直接发放现金。各乡镇财政所与当地农商银行协商,按兑付能力,逐村、社均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