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部门简介

来源: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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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部门简介  

一、机构沿革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最初于1985年成立,1994年机构改革与城建局合并,成立农安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2000年7月机构改革,单独设立农安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3月机构改革,成立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是农安县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人员编制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现有在职职工152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49人。 

三、科室设置 

主要科室有:办公室、财务科、污染防治科、环评管理科、法制科、农村环保科、危废科、宣教科、党建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尾气管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下设两个事业单位和一个派驻机构,分别是: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安县环境监测站和合隆分局。 

四、工作职责 

我局主要职责有: 

    贯彻执行国家、 省、市有关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体组织实施辖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配合开展辖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辖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需求,按规定配合推进辖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辖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辖区大气、水、土壤、噪声、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细则。负责辖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辖区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辖区应对气候交化工作。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辖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配合开展辖区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承担辖区生态环境领城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办公时间:星期一—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8:30—17:00

夏:8:30—17:30

办公地址:农安县农靠公路北行200米

联系电话:0431--83226533

负责人:丁铁

 

本单位无二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