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司法局简介

来源: 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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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司法局简介

  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法制宣传教育指导科

  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和全县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并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和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普法培训,法治农安创建工作。

  (二)法制科

  负责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规划、具体措施的制定、实施、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发布前的审核工作和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核、监督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理性审查的申请、处理,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受理办理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组织执法监督检查;负责组织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负责组织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确认公布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年审及换证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制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办理涉法事务的法制协调、论证、处理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向本级人大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三)基层工作指导科

  负责管理基层司法所,指导法律服务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员业务培训和基层调解干部培训工作。做好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社区矫正办公室

  指导和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拟定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有关规定和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审核、呈报社区服刑人员的行政奖励和司法奖励;指导和监督全县帮教安置工作;拟定全县帮教安置工作发展规划、有关规定和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创办过渡性安置实体;协助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全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五)法律服务监督指导科(加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

  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全县法律服务市场。负责律师所、律师年审年检注册工作。负责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业务培训。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

  (六)政工科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党务、人事、编制、绩效考核、劳资、共青团、纪检监察工作以及精神文明、政行风软环境建设。

  (七)综合科

  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负责印信管理、会务接待、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工作。负责固定资产、装备管理。负责管理并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工会、妇联和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办公时间:星期一—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冬天: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办公地点:农安镇兴华路2077号

  联系方式:0431--83226043

  负责人姓名:付红光

  

农安县司法局二级机构

  一、农安县公证处

  机构设置:股级事业单位

  负责人:赖冠英  18844089362

  职 能:公证业务

  二、农安县法律援助中心

  机构设置:股级事业单位

  负责人:董 伟  18844089361

  职 能:提供法律援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