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继承编号:农安县农城房第【202108047】【202108048】御景豪庭8栋2单元1401室、御景豪庭5栋4单元902室不动产原属于高子明。原【202108047】公告份额33.3%、原【202108048】公告份额33.3%更正继承人为高鑫磊,现予更正:
经我中心初步查验御景豪庭8栋2单元1401室、御景豪庭5栋4单元902室不动产原属于高子明(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高鑫磊(继承人)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农安县龙翔尊邸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0431-83269976
公告单位:农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公告日期: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