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2026年度农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并做好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
二、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县政府审定。
三、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将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026年度农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 |
决策事项 |
决策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安排 |
|
1 |
农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县发改局 |
第二季度 |

吉公网安备 22012202000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