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吉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20号)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长府规〔2023〕9号)精神,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我县修订形成了《农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农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
农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