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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2〕24号)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长府办规〔2022〕7号)精神,加强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农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农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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