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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府办发〔2019〕3号
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农安县机构改革中涉及政府序列部门新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农安县委办公室、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安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农办发〔2019〕2号)和《中共农安县委关于设立和撤销我县机构改革涉及部分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的通知》(农委〔2019〕9号)精神,按照国务院有关印章管理规定,经县政府批准,政府序列部门新设立党组印章已经制发,新印章自2019年3月23日起正式启用。
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