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2011年全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2011年全县纠风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五日
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全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农安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11年2月22日)
为了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省纠风办和市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1年全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全县的纠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的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持创新推动,注重预防;抓住热点,突破难点,整体推进,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健全和完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为落实中央和省市确定的纠风工作任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对维护农民利益的监督检查。
1、加强对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涉农补贴资金等问题。
2、维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地拆迁中损害农民权益的行为,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对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3、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面向农民和集体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行为。坚决纠正新农村建设中搞形式主义、增加农民负担问题。
4、强化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纠正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
5、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6、对农村泥草房改造工程进行全面验收,纠正和查处泥草房改造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7、加强农村低保补助资金的监管,纠正和查处骗取低保金等行为。
(二)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1、开展对医疗机构乱收费、乱检查、乱用药等问题专项检查,重点对医疗机构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2、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行为。纠正和查处医疗服务中开大方、开单提成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落实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健全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继续开展医院联评活动。
3、组织开展全县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打击医药价格违法行为。
4、强化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完善费用结算办法;加强对医保基金和新农合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5、继续推进和完善网上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实行药品网上采购公示患者监督制度。
(三)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1、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2、加强对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管,严格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服务性收费行为,禁止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办班补课,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规范收费,推动我县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3、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
4、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收费通知单、收费卡制度。
5、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坚决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教育经费和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
6、加强对高考、中考考风考纪的监督检查,确保高考、中考工作顺利进行。
(四)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督促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严肃查处涉案的公职人员。
(五)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加强对“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的便利、畅通。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加强对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强化源头治超。规范涉路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禁没有上路执法权的部门上路执法。建立健全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坚决查处“公路三乱”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六)进一步抓好市场中介组织和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清理规范工作。。
1、规范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开展对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大“四分开”力度,对政府部门出资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中介组织,在人员、财务年、业务、场所等方面彻底分开。
2、认真开展对庆典、研讨、论坛活动的清理规范工作。明确政策界限,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活动开展;未经批准,各级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一律不得举办或参与此类活动;经批准举办的,严格控制举办规模和经费支出;严格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举办此类活动的行为。
(七)继续加强对社保、医保基金和扶贫、救灾资金监管。
1、强化对社保、医保基金的监管。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完善政策制度,做到应收尽收、专款专用。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确保基金安全和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群众。
2、强化对扶贫、救灾和城乡低保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扶贫救灾专项资金和城乡低保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加强对救灾、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提高使用效率和水平;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救灾和低保金等专项资金行为。对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责任追究。
(八)深入开展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1、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各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要广泛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针对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搞好整改,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2、围绕经济发展软环境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开展部门和行业政行风、乡(镇)站办所、医院、学校、通信、金融、电业、供水、供热、公交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的评议活动。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行风评议评价体系、运行方式和结果运用机制。
3、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建立并完善“政行风热线”、“政行风在线网站”,进一步搭建政府部门与群众沟通的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充分发挥纠风暗访小组的作用,形成直查、快办、速结机制,努力提高办结率和满意度,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4、组建政行风义务监督员队伍,开展对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继续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坚决纠正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问题。
此外,继续抓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加强对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纠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两个突出问题。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要继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和行业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各牵头部门要统筹全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牵头部门,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其它部门和行业要把纠风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抓好本系统、本部门的纠风工作。纠风工作机构要加强指导和督查。对抓纠风工作不力,出现重大不正之风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强化监督,严肃查处案件。
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联
合检查和专项检查,要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特别是要加大对关系民生工作的各项改革和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注意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堵塞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要及时受理、从快查处、按时办结。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件,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三)源头防范,注重制度建设。
各部门、各行业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注重制度建设,用机制推动源头治理,建立纠风工作领导责任机制、群众诉求机制、住评价机制、监督查处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做到以制度管事、管权、管人,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防止成风,逐步建立健全纠风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四)典型引路,创新工作方法
要坚持抓典型推动纠风工作创新,总结抓好纠风工作的有效措施,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培养树立一批纠风工作先进典型。通过发挥正面典型的师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进一步激发纠风工作活力,提高全县纠风工作层次和水平。要注重调查研究和实践创新,坚持用发展的思路那本,改革的办法,不断破解制约纠风工作的深层次问题,创造性的开展各项工作,取得纠风惠民的实际成效。
2011年全县纠风工作任务分解表 |
|||
牵头部门 |
主要工作任务 |
参 加 部 门 |
协调部门及联系人 |
县农经局 |
维护农民权益,重点抓好惠农政策资金监管和减轻农民负担 |
物价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商局、国土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牧业局、交通局、供销联社、纠风办 |
县纠风办 李秀华 |
县卫生局 |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 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
纠风办、监察局、药监局、物价局、审计局 工商局、公安局 |
县纠风办 李秀华 |
县教育局 |
治理教育乱收费、 考风考纪监管 |
纠风办、监察局、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等 |
县纠风办 李秀华 |
县交通局 |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
公安局、林业局、牧业局、纠风办 |
县纠风办 李秀华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强化社保、医保基金监管 |
纠风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卫生局 |
县纠风办 李秀华 |
县药监局 |
深化食品药品安全 专项治理工作 |
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牧业局、监察局 纠风办 |
县纠风办 李秀华 |
县工商局 |
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 组织服务及收费行为 |
纠风办、民政局、发改局、编办、法制办 财政局、物价局 |
县纠风办 李秀华 |
县民政局 |
强化对扶贫救灾、低保 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管 |
监察局、纠风办、财政局、审计局 |
县纠风办 李秀华 |
县纠风办 |
加强部门和行业政行风 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 |
各部门和行业、软环境办、统计局 |
县纠风办 李秀华 |
县纠风办 |
办好“政行风热线”、 政行风在线网站 |
各部门和行业、软环境办、广播电视中心 农安县信息中心 |
县纠风办 李秀华 |
县建设局 |
加强对政府投入保障住房建设和拆迁的监管 |
纠风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发改局、执法局、公安局 |
县纠风办 李秀华 |
县工商局 |
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 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 |
各行业部门、监察局、纠风办 |
县纠风办 李秀华 |
县纠风办 |
开展对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治理工作 |
监察局、财政局、法制办 |
县纠风办 李秀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