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深化开发区改革工作部署,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结合开发区改革推进实际,建立健全开发区权责清单,经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履行审查程序,形成《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权责清单》并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本轮梳理明确开发区现行权责事项2项:
1.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2.《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省级备案目录》之外,由市(县)发改局办理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备案(除政府性投资项目、《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之外的所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可以下放到开发区)。
三、有关要求
开发区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对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依法规范履职,强化内部管理,确保事项承接到位、办理规范。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同步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农府发〔2026〕8号 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
初审:常佳男;复审:高文政;终审:王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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