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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安县政府部门部分权责事项新增清单》《农安县政府部门部分权责事项取消清单》《农安县政府部门部分权责事项调整清单》政策解读

时间: 2026-01-09 08:51 来源: 农安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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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上报、审核、审查等程序形成了《农安县政府部门部分权责事项新增清单》《农安县政府部门部分权责事项取消清单》《农安县政府部门部分权责事项调整清单》,现已公布,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权责事项清单是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布现有的行政权力,即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力,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公布内容主要包括实施主体、事项名称、事项类别等要素。 

  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指示要求,结合我实际,对政府部门权责事项清单进行了重新清理规范,旨在明确权责事项,规范部门行为,提升服务效能。 本次调整的县级权责事项共612项,分别为: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县应急局、县市场局、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审计局、县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新增的权责事项398项;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市场局、县应急局、县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取消的权责事项197项;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市场局等单位调整的权责事项17项。

  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公布的清单外设定和行使权力,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初审:赵思琪  复审:常佳男  终审:王中伟


农府发〔2025〕4号 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安县政府部门部分权责清单新增清单》《农安县政府部门部分权责清单取消清单》《农安县政府部门部分权责清单调整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