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相关文件要求,各地基本完成乡镇(街道)履职清单编制公布工作。为及时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实效化,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效能,根据长春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要求,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审核、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后,编制形成了《农安县乡镇权责事项清单(2025年版)》《农安县街道权责事项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清单》),现已公布。
一、背景
建立地方各级政府权责清单有利于进一步明晰权力边界和职能范围,是践行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实行动态调整是保障权责清单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职能调整相适配的关键。部分政府组成部门由于新一轮的机构改革,职能发生变化,加之法律法规的修订、废止或新立,又或是今年按照省市工作部署,需对照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原有的权责清单需要重新调整。
二、基本情况
《清单》以已公布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为依据和底本,对照省、市、县三级权责清单,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调整以及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职权等情况,对照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对乡镇(街道)权责事项进行调整,形成2025年版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乡镇权责事项共224项,街道权责事项共65项。
三、有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公布的清单外设定和行使权力,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农府发〔2025〕3号 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安县乡镇权责事项清单(2025年版)》《农安县街道权责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初审:常佳男 复审:华岩 终审:王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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