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效率和准确性,加快推动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我委结合农村住房安全鉴定工作实际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对住建部下发的《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建村函〔2019〕200号)进行了细化、完善,经过几轮修改后,形成了《长春市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并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将此导则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参照执行。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程序和办法,加强基层技术人员培训和技术帮扶,确保上岗人员能看懂、会操作。
此技术导则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我委村镇建设处。
联系人:于德平 联系电话:88779817 邮箱:JW88779817@163.com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2月28日
附件:
长春市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