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农消竣备字〔2020〕第053号

时间: 2020-07-22 15:38 来源: 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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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长春市安琦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20200628日申报的长春市安琦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万台家用电器宿舍、(门卫、食堂)、厂房1、厂房2、(厂房、办公区、水箱间)建设工程(地址: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金泰路南侧)的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并提供了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2.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复印件 

  √5.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7.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数量:份(大写); 

  √8.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9.施工(消防)、检测单位(消防)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10.消防设施工程竣工图纸,数量:  壹  份(大写)。 

  经审查,备案材料齐全,依法核发备案凭证。已经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建设工程,如需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的,应当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备案。 

  (注:备案编号220122200630ZJXB0053,项目抽中) 

  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0630 

  建设单位收件人:                     年   月    日 

  一式三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