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随着节日期间探亲访友、度假旅游人流的增多,团购年饭等各类聚餐相对集中,为了确保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节日,农安县市场监管局特此发布春节期间餐饮消费食品安全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
1. 家庭聚餐时,要注意饮食均衡,合理搭配谷类、肉类、蛋类、蔬菜、水果等多种食物;烹饪食品时,要注意生熟食品加工用具、容器分开,防止交叉污染,食物应烧熟煮透,四季豆、扁豆等豆荚类食品要先过沸水再煸炒;冷藏或过夜的熟食、剩饭剩菜及外出未食用完的食品,再次食用前一定要确认食物未变质,彻底加热后再食用。凡即食加工后的熟食品低温冷藏条件下不应超过24小时,否则应丢弃不食。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2. 外购食品时,应谨慎选择生食海产品、冷荤凉菜、野生菌、小龙虾等高风险食品。尽量不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须重视,以免发生食物中毒。选择购买食品标识齐全、包装完整无损、感官性状正常且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并注意其储运条件应符合产品标识要求,散装熟食品加工后冷藏条件下保质期一般不超过24小时,即买即食,不宜一次采购过多。购买后储存时,应注意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生下、分层放置。
3.外出聚餐和预订“年夜饭”时,应选择证照齐全、内外环境整洁、诚信度高的餐饮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尽量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选择在街头路边的无证餐饮小摊点用餐。
4.通过网络订餐时,要注意选择配送距离较短,公示的证照信息、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标识齐全、清晰的餐饮单位订餐。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切勿长时间存放。
5.选购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保存环境、温度等是否符合食品包装或标签上标示的贮存条件要求,贮存设施设备是否有效运行。购买生鲜食品要确保新鲜。
选购猪肉时,要注意查看“两证两章”(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无相关证章或证章不全的,应避免购买。
6.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及适宜人群有针对性的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相关产品信息仍可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qy1.sfda.gov.cn/datasearch/face3/dir.html)查询。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企业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7.就餐应注意饮食有度、荤素均衡,切勿暴饮、暴食,以免引起胃肠功能失调或其他疾病。尤其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病症的人群,应少饮酒,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8.消费者在餐饮单位就餐后,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消化道症状,且群体性发病症状相似,在排除其他因素的前提下,要怀疑为食物中毒,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注意保留好消费票据、病历卡、剩余食物和吐泻物等相关证据,交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
温馨提示:节日期间,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广大群众若发现餐饮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食品安全隐患,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