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截至2024年末,预算资金为9821万元,根据(吉财农指【2024】 948号)文件,关于调整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的通知,我县此次调减305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76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实际支出资金3299.478万元;(2023年度以及(2021-2022年度补录)农机购置补贴使用2024年度资金2320.67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299.47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8.74%。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吉农联发【2024】6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总站、财政局联合印发《农安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农机财联字【2024】52号)文件,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分配、下达资金,保证了资金分配的科学性以及下达资金的及时性。
在资金拨付方面,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保证了资金拨付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在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没有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情况。
在资金执行方面,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预算资金执行,预算执行率48.74%。
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上级在下达预算是同步下达了补贴机具4500台/套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和指标符合客观实际,合理、规范、有效。
在支出责任履行方面,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县农机购置与应用项目2024年度总体绩效目标是4500台/套;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4%;补贴资金兑付及时;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符合方案标准;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是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乡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实际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项目完成情况是补贴机具3922台/套;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6%;补贴资金兑付及时;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符合方案标准;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是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乡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
我县2024年度项目数量指标是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数4500台/套,实际完成数量是3922台/套。其中:使用2024年度中央资金3299.478万元(2023年度以及(2021-2022年度补录)农机购置补贴使用2024年度资金2320.676万元)。
时效指标
我县2024年度项目时效指标是资金兑付及时,实际完成情况是截止2024年12月31日应兑付资金3299.478万元,实际兑付资金3299.478万元。
成本指标
我县2024年度项目成本指标是项目资金执行100%符合方案标准。
二、偏离绩效指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分析,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原因是疫情过后,农机市场经济低迷,粮价持续不稳,连续几年农户购买力下降。
改进措施是抓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大力鼓励农户以旧换新的行动方案,积极调动农户购买力,更好的让农户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
(二)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在该项目的政策执行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原因是个别乡镇补贴政策宣传不到位,有推诿拖拉现象,导致农户对补贴政策的不了解,了解不深等现象。
改进措施是加强宣传补贴政策,做到在政务网站、政府公示栏或村务公示栏中张贴补贴政策信息,让农户深入了解补贴政策,做到公开公正。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已)将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于2025年3月17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报送本级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到本级财政,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分配依据等)。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附件
1.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佐证材料
农安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总站
2025年3月17日
初审:姜明星 复审:王宝琪 终审:李玉武
附件:
附件1: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