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吉林省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19]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吉林省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农农经联字[2019]3号)文件,并通过会议进行了全面落实。经过主体申报,第三方验收,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现将补贴结果予以公示。具体是:
1、农安县顺成农牧专业合作社,补贴金额10万元。
2、农安县王志文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补贴金额10万元。
3、吉林省刘凤种植专业合作社,补贴金额16.4万元。
4、农安县沈玉苹农牧专业合作社,补贴金额18万元。
农安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2025年2月17日
初审:王若男 复审:刘岩 终审:董梅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