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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政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要求,我县制定了《农安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提高了特困供养标准。截止6月末,城镇特困保障243人,累计发放资金899400元,农村分散供养保障4272人,累计发放资金10419600元。(201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