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360533(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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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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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羽翔羽绒加工厂生物质锅炉项目 |
长春市农安县万金塔乡万金塔村六社 |
吉林省羽翔羽绒加工厂 |
吉林省静之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长春市农安县万金塔乡万金塔村六社吉林省羽翔羽绒加工厂现有厂区内属于改建项目,不新增占地、不新增羽绒加工产能,仅淘汰原有1t/h生物质蒸汽锅炉,在现有40㎡锅炉房内新建1台2.2t/h 链条炉排生物质蒸汽锅炉,配套低氮燃烧+旋风+布袋两级除尘系统,排气筒由原25m 加高至30m(DA002)。 项目总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占比50%;年消耗生物质成型颗粒50吨,生产周期每年11月至次年5月,年运行170天,每日8小时;全厂羽绒水洗、分毛、烘干等原有生产工艺、产能、配套污水站、除臭设施全部维持现状不变。 |
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史双桥 复审:邢雨哲 终审: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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