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金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6-08-12 11:51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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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于长春市金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360533(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长春市金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农安县开安镇许马三家村

长春市金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吉林省中环征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农安县开安镇许马三家村(302国道618公里路西),租用长春恒兴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现有工业仓储厂区,占地面积27267.30㎡,不新增建设用地。厂区现有300t/d烘干塔、库房、热风房、办公楼、粮囤等建构筑物全部利旧,新建1台6t/h生物质热风炉,配套布袋除尘 + 低氮燃烧系统、15m高DA001 排气筒。项目主营玉米烘干收储,年烘干湿玉米30000吨,成品含水率≤14%,年运营120天,单班生产。项目总投资75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占比2.67%,施工工期2个月,目前未开工建设。

  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史双桥 复审:邢雨哲 终审: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