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360533(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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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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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鸿昊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尿素罐生产扩建项目 |
农安县开安镇新开河街 |
长春市鸿昊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晟隆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开安镇新开河街(企业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建设用地,依托现有8个生产车间、1座厂房实施扩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年生产尿素罐10万件,年工作250天,实行一班8小时工作制。新增主要设备:压力机20台、机器人焊接工作站6套、激光切割机6台、退火炉1套、清洗水槽、各类机加工设备等;配套新增除油清洗工序、焊接、打磨、退火生产线。企业原有年产5万套消音器、10万套尿素罐生产线保留,拆除原有污水处理设施,清洗废水不再循环回用,全部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
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史双桥 复审:邢雨哲 终审: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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