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农安生物质发电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6-07-20 09:45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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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于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农安生物质发电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360533(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农安生物质发电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项目

农安县兴业路北侧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农安生物质发电厂

吉林省鑫盛桥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兴业路北侧华能农安生物质发电厂现有厂区内,属于厂区内改扩建危废贮存点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取消原有 25㎡老旧危废暂存间,改造南侧闲置库房建设60㎡标准化危险废物贮存点;总投资13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施工工期1个月,不新增生产及办公人员,依托厂区现有职工管理。项目服务于电厂自身生产危废暂存,贮存类别包含废矿物油类、废铅蓄电池、废试剂、废活性炭、含油废包装物等13类危险废物;危废最大年产生总量 5.65t,贮存点最大暂存量控制在2.825t,转运周期半年,单次贮存时长不超过1年。配套建设防渗地面、导流槽、泄漏收集池、微负压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15m标准化排气筒,配套应急防渗托盘、沙土、石灰、专用应急收集桶等风险防控物资。

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史双桥 复审:邢雨哲 终审: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