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于农安县波罗湖水患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
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360533(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审批办)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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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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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波罗湖水患治理工程 |
农安县巴吉垒镇和农安镇 |
农安县河道堤防管理站 |
长春市中科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排水泵站1座,排水流量4.87m/s;排水管线(DN1600)20.333km,新建排水阀井11座,新建排气阀井20座,新建检修排气合井11座,新建流量计井5座,新设镇墩13处,穿越省级公路S001一处,穿越乡村道路14处,穿越现有沟道5处,本工程排涝时间为4月和5月,共60天,设计排涝流量为4.87m3/s。 |
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史双桥 复审:邢雨哲 终审: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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