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久食品(长春)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 2025-06-05 09:45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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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环审[2025]16

正久食品(长春)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睿彤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农安县合隆镇迎新村,建设性质: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项目不新增占地,在现有厂区,依托原有锅炉房,拆除现有燃气锅炉,新建2台3t/h生物质锅炉(一用一备),项目建设完成后,产品产量不发生变化。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同时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锅炉排污水,用于锅炉除渣、除灰和锅炉房地面洒水降尘,不外排。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35m高烟囱排放,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生物质燃料、锅炉灰渣等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采取苫布覆盖、洒水降尘、锅炉房密闭等措施,减少粉尘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新增的引风机、鼓风机、上料机、水泵等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加消声器、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布袋除尘灰及锅炉灰渣,收集后作为钾肥外售;废布袋,收集后外售滤袋回收企业。                                    

  三、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202559

  抄送: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吉林省睿彤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印发机关: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20255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