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360533(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16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农安汇元心理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农安县农伏公路2公里处 |
农安汇元心理医院有限公司 |
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农安县农伏公路2公里处,建设性质:新建。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项目为专科医院,设置床位100张,不设传染病科和感染性疾病科,无同位素治疗检验、不自制中药制剂,不设置煎药室。
|
1、本项目废水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农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30m高烟囱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高于屋顶烟道排放。 3、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音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统一收集在指定容器中,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化验室废液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项目未进行公参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