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汇元心理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5-04-28 10:05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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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农安汇元心理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360533(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16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农安汇元心理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农安县农伏公路2公里处

农安汇元心理医院有限公司

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农安县农伏公路2公里处,建设性质:建。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项目专科医院设置床位100张,不设传染病科和感染性疾病科,无同位素治疗检验、不自制中药制剂,不设置煎药室。

 

 

 1、本项目废水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农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30m高烟囱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高于屋顶烟道排放。

3、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音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统一收集在指定容器中,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化验室废液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未进行公参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