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金禾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5-03-04 12:17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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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金禾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360533(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金禾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吉林金禾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吉林金禾新材料有限公司

长春隽达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开安镇宏光大街799号,用地面积2068平方米,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本项目新建一条塑料薄膜生产线及一条塑料瓶及盖生产线,利用原生原料聚丙烯颗粒、聚乙烯颗粒、聚氯乙烯颗粒。塑料薄膜生产采用搅拌、吹膜、冷却、制袋、分切、印刷、包装等工艺。塑料瓶及瓶盖生产采用上料、烘干、注塑、修边、检验、分拣入库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聚丙烯塑料薄膜 1400t、聚乙烯塑料薄膜 800t、聚氯乙烯塑料薄膜 700、塑料瓶及瓶盖200万个、中转塑料包装袋500万个的生产能力。其用途为药品、 商品中转包装以及药品包装使用,中转塑料包装袋的厚度 0.03-0.07mm,塑料薄膜的厚度为0.051-0.100mm

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