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360533(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中央储备粮农安直属库有限公司前岗分公司粮食烘干项目 |
农安县前岗乡 |
中央储备粮农安直属库有限公司前岗分公司粮食烘干项目 |
吉林省百瑞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农安县前岗乡街内,占地面积83092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5万元。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1座日处理能力500吨的烘干塔及配套设备,并配套建设1台10t/h燃生物质热风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烘干玉米5万吨的生产能力,年仓储玉米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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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运输、堆存、烘干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运输车辆加苫布苫盖、堆放场地苫布苫盖、输送带密闭、设备密闭连接、设置封闭式抑尘罩、防风抑尘网等措施处理后,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经加减震垫、消声器、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碎粮及杂质、热风炉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热风炉炉渣分别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 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