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环审〔2023〕81号
吉林省鸿城伟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睿彤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北区)开安镇孙家屯村(生物质园路与北凯旋路交汇处),占地面积5954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本项目新建一条无纺布生产线,一条无纺布印花生产线和一条无纺布及无纺布袋边角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无纺布袋2000万个,无纺布2000t,无纺布边角料再生颗粒98.16t。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同时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回用,生活污水排入拟建的防渗化粪池内,定期由罐车清运至开安镇污水处理厂。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及配套风机,生产废气经收集后由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必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附录A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声、消声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管理。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应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三、本项目必须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四、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2023年9月19日
主题词:环保 项目 环评 批复
抄送: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抄送:吉林省睿彤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