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360533(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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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鸿城伟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农安经济开发区(北区)开安镇孙家屯村 |
吉林省鸿城伟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省睿彤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使用建筑面积1641.92m2。项目建成后,年产无纺布袋2000万个,无纺布2000t,年加工无纺布边角料50t,年产再生塑料颗粒49.08t。 |
1、施工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 2、废气防治措施 施工废气(主要为设备运输过程扬尘),通过洒水降尘方式减少。 3、噪声防治措施 设备进场安装会产生施工噪声,施工单位应首先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或选用做过降噪技术处理和改装的施工机械设备,尽量减少设备安装过程产生施工噪声。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避免施工期固体废物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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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