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
(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新凯河农安段水质稳定达标,根据《长春市新凯河公主岭市国考断面及流域专项治理达标实施方案》及水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水环境问题
“十四五”期间,新凯河公主岭市断面作为国家和省新增设的考核断面,其水质现状为劣五类,新凯河农安段水质虽已达标,但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粪污、生活垃圾等问题仍然存在。
二、原因分析
(一)乡镇污水收集设施存在短板。管道淤积等问题普遍存在,雨污分流率低,管网覆盖范围小,造成污染。
(二)农村面源污染较为普遍。农业面源未得到有效控制,规模以下散养户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储运及处理设施不健全。生活垃圾未得到有效管控,部分地区农村生活垃圾随意丢弃,随地表径流入河导致污染。
三、总体要求
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断面达标为底线,到2022 年底,新凯河农安段持续满足上级考核要求;2023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四、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
1.完善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烧锅镇、龙王乡、华家镇、合隆镇、开安镇等流域内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烧锅镇、龙王乡、华家镇、合隆镇及开安镇等沿线乡镇政府牵头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新凯河沿线乡镇落实)
2.强化乡镇污水收集及削减合流制溢流污染。加强乡镇污水管网日常养护,着力解决污水管网渗漏、 破损、错接、混接等突出问题。
(烧锅镇、龙王乡、华家镇、合隆镇及开安镇等沿线乡镇政府牵头落实)
3.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流域内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要统筹考虑污泥产生量和泥质,选择适宜的处置技术路线,进行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县住建局牵头落实,县生态环境局及烧锅镇、龙王乡、华家镇合隆镇、开安镇等沿线乡镇政府等按分工负责)
(二)整治新凯河沿线黑臭水体。
1. 强力推进黑臭水体典型案例整改。通过排查、整治消除新凯河沿线黑臭水体。建立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确保黑臭水体长治久清。
(烧锅镇、龙王乡、华家镇、合隆镇及开安镇等沿线乡镇政府牵头落实,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按分工负责)
2. 开展入河排污口核查整治。对入河排污口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查漏补缺,严控增量,核减存量。对新设置的入河排污口要严格审批,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对己批准设置的入河排污口,要稳步推进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设立标示牌并具备釆样监测条件。
(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水利局及烧锅镇、龙王乡、华家镇、合隆镇、开安镇等沿线乡镇政府等按分工负责)
3. 开展河道清理。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 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回头看”专项行动,推动河湖“四乱” 问题清仓见底。
(县河长办、水利局牵头落实,县生态环境局及烧锅镇、龙王乡、华家镇、合隆镇及开安镇等沿线乡镇政府予以配合)
(三)控制工业污染排放。
1.严格重点污染企业监管。对流域内污染负荷大的行业,综合釆用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排污许可、环保税收、 损害赔偿等措施,加大清洁化改造力度,减少污染排放。对存在严重涉水环境问题的“散、乱、污”企业,依法限期整改或予以关停。建立重点监控企业名录,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加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税务局、财政局、发改局、 工信局等按分工负责)
2.严格工业集聚区污染监管。全面排查合隆镇和烧锅镇工业集聚区内企业入驻和废水排放情况,建立排污企业档案台账,强化对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的工业集聚区的监督执法,对超标和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依法予以处理。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要保证稳定达标运行,禁止偷排漏排行为;入区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
(生态环境局、合隆镇、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烧锅镇政府牵头,县工信局、住建局等按分工负责)
(四)治理农业农村污染。
1. 推进化肥、农药及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流域内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施用量维持在科学合理水平,探索测土配方信息化服务模式,依托信息化手段提升技术入户率。加大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含散养)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完善水体所在流域农村规模化以下畜禽养殖粪污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入河量。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局牵头落实,烧锅镇、龙王乡、华家镇、合隆镇及开安镇等沿线乡镇政府配合)
2.加强规模以上畜禽养殖污染监督管理。坚决防范流域内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复建、复养。加快规模化养殖场废弃物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收集、转运、处理处置体系。
(县生态环境局、畜牧局按分工负责,烧锅镇、龙王乡、华家镇、合隆镇及开安镇等沿线乡镇政府配合)
3.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流域内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积极推广使用经济适用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设施设备和处理技术,指导做好规模以下公共粪污收储运体系建设并探索和推行有效运行模式,积极开展畜禽粪肥沃土行动,逐步引导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流域内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县畜牧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按分工负责,烧锅镇、龙王乡、华家镇、合隆镇及开安镇等沿线乡镇政府配合)
4.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 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要求,流域内乡镇周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建立,村屯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加强已建垃圾收集点和转运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杜绝垃圾乱堆乱放。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 理机制及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沿河乡镇、村屯垃圾全收集、全处理。
(烧锅镇、龙王乡、华家镇、合隆镇及开安镇等沿线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5.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各区县农村生活污水治 理专项规划要求,依照“一村一策”原则,开展流域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体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
(县农业农村局及烧锅镇、龙王乡、华家镇、合隆镇及开安镇等沿线乡镇政府牵头落实,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按分工负责)
(五)保护水生态空间。
落实水生态空间要求,禁止违法乱占河湖岸线水域空间。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留足河道、 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全面清退河道内非法侵占河道的农用地,河湖蓝线范围内的农田应在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农民合法权益下逐步退出;在退出前的过渡期,通过改变种植结构、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等措施,减轻对地表水体的影响。
(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按分工负责)
(六)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1. 保证生态用水需求。统筹考虑各类湖库供水工程供水任务、能力以及来水(引水)和蓄水情况,合理安排生态用水下泄水量,重点保障枯水期新凯河生态基流。
(县水利局牵头,财政局配合)
2.加强重点流域治理机制建设。探索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水污染投融资机制、项目运行管理机制、生态环境协 同治理机制、水资源分配调配(生态补水)协调机制、生态 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等;继续执行流域内污水处理厂及直排企 业水污染物(COD、氨氮、总磷)特别排放要求,其中COD 要控制在40毫克/升以下,氨氮要控制在1毫克/升,总磷要 控制在0.4毫克/升以下,并将特别排放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 进行管理;构建以排污许可证、排水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 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强化排污、排水许可证执法监管,提高 规范化治理管理水平。
(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 财政局等按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按照长春市“查、测、溯、治、督、评”工作通报,督办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县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2.强化监督指导,落实有利于水环境质量改善的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等政策。
(县发改局、财政局、税务局、金融办按分工负责)
(二)创新投入机制。
1. 提供积极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土地保障政策,确保水污染防治项目及时落地。
(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按分工负责)
2. 通过实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确保治污工程项目正常建设和运转。
(烧锅镇、龙王乡、华家镇等沿线乡镇政府负责)
(三) 严格监督检查。
1. 开展县级专项督办,对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乡镇,全面整治,落实各项治污措施。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落实)
2. 开展环境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工 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对运行不稳定、超过超低排放标准的城镇污水处理,实行“驻厂式”帮扶,确保达标排放。
(县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按分工负责)
(四) 严肃考核问责。
对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部门及乡镇,依法依规进行约谈、通报、追责、问责。
(县纪委监委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