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烘干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1-08-30 14:4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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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烘干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360533(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烘干线建设项目

农安县龙王乡永久村

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明择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政隶属于吉林省农安县,位于长春市农安

县龙王乡永久村,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烘干30000吨企业发酵后产品,将污泥从60%含水率烘干至40%。

本项目无新增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废气、天然气燃烧机燃烧废气以及污泥烘干产生的恶臭体。项目生产用热新增一台6t/a天然气燃烧机供给燃烧废气经15m高烟囱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烘干工序会产生氨和硫化氢等恶臭气体,采用2个集气罩对恶臭气体进行负压收集收

集后经1套“酸洗塔+除臭塔”处理工艺对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处理效率90%),处理

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污泥在破碎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在破碎工序上方安装1个集气罩,经管道引入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未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经基础减振、安装隔振垫、风机加隔音罩及距离

衰减后,至项目边界处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弃滤袋,收集后定期外售。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