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省越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442662(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传 真:0431-83442662
通讯地址:农安县合隆镇荣发中路
邮 编:130216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通路999号 |
吉林省越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吉林省玖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通路999号,建设性质:新建。项目租用长春力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现有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占地面积为10973m2,总建筑面积为6234m2,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7万元。项目主要从事钢结构生产,建成后可年产钢结构构件6000t,移动房200个(约1500t)。 |
1、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和锅炉废水,一同经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农安县合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2、本项目生产过程不用热,冬季生活采暖由新建的1台0.5t/h燃气锅炉供给。燃气锅炉锅炉烟气经不低于30m高烟囱排放;本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打磨粉尘,加强通风自然沉降后厂房内无组织排放,切割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净化处理;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m(DA002)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喷漆车间密闭,喷漆工艺废气经 “过滤棉+活性炭吸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建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经高于屋顶专用烟道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于钢结构构件生产设备。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金属屑、废焊渣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废油桶、废液压油和废机油、废漆桶和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往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含油抹布和手套属于豁免管理类危废,混入生活垃圾的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环卫部门处理处置,其余作危废管理;厨余垃圾、废油脂收集后,委托专业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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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未进行公参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