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欣达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0-11-23 10: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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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欣达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442662(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传 真:0431-83442662

  通讯地址:农安县合隆镇荣发中路

邮 编:130216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欣达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兴大路

吉林欣达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吉林省金润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兴大路,租用吉林省坚尼家俱有限公司空厂房进行生产建设,建设性质:新建。项目占地面积5528.9㎡,建筑面积6918.4万元,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5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年产30列玻璃钢地铁车头。

 

 

1、本项目生活污水需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合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喷漆间、喷胶衣间水帘废水及水磨间打磨废水,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外排。

 2本项目混合及手工糊型区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集气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1#)排放;喷胶衣室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通过水帘,经“纤维过滤棉+活性炭处理后,15m高排气筒(1#)排放;切割、打磨粉尘经环保型干式脉冲粉尘处理器处理;喷漆间的废气(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通过水帘后,经“纤维过滤棉+活性炭处理后,15m高排气筒(2#)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粉尘、颗粒物、甲苯、二甲苯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苯乙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水泵、空气压缩机、打磨等设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经采取墙壁安装隔音板、对机械连接处加装减震垫等减振隔音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本项目生活垃圾、打磨粉尘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产生的边角料,卖给废品回收站处理;废漆渣、废油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未进行公参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