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省华峰建材有限公司岩棉废棉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360533(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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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华峰建材有限公司岩棉废棉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农安县合隆镇合兴大路南侧 |
吉林省华峰建材有限公司 |
吉林省桓宇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吉林省华峰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开安镇孙家屯村建设吉林省华峰建材有限公司岩棉废棉渣资源综合利用项 目。 本项目总投资80万,其中环保投资18万,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2%。 |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为清净下水,可直接用于厂区绿化、抑尘,不外排。 铲车上料工序、振动给料工序、破碎工序、搅拌工序等产生的颗粒物 各工序产生颗粒物的量约为原料用量的 1‰,即各工序颗粒物产生量约为 4.5t/a,项 目拟在各工序分别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颗粒物进行收集, 收集后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收 集后经一根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 P1。颗粒物收集效率及除尘器除尘效率 均按 90%计,则颗粒物收集量为 4.05t/a,项目风机风量为 7800m³/h,则颗粒物产生浓度 为 80.12mg/m³,污染物排放情况为 8.012mg/m³、0.45t/a,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GB4915-2013)中表 2 及表 3 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振动给料机、输送机等生产设备。设备噪声经类比调查其噪 声值在 80-85dB(A)之间。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用基础减振降噪等措 施。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下,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的 2 类区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 岩棉废棉渣制砖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集 的颗粒物以及生物质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灰渣和锅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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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