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农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农安牧原三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360533(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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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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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农安牧原三场生猪养殖项目 |
农安县哈拉海镇东明村 |
吉林农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
长春市鑫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存栏怀孕猪 4800 头、 哺乳猪 1200 头、 保育猪 22060 头、育肥猪 44120 头,年出栏 15 万头商品猪。总投资为 14569 万元 |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场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预处理+厌氧发酵”工艺,处理后的沼液全部用于周围农田施肥,沼渣发酵后外售给农户做农肥。项目经此工艺处理后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下风向 NH3、预测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中二级标准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2)食堂油烟 本项目场区设有食堂,经食堂一台排风量为处理效率大于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其油烟量为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处理的后油烟经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本项目无害化处理区导热油炉使用沼气量为 污染物浓度满足 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3 中标准,经 8m 高烟囱排放 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猪舍风机、猪叫声、引风机、各种泵类等设备等,针对声源特征,评价提出以下措施:设备定货时向设备制造企业提出噪声限值,必须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对机械传动部件动态不平衡处认真进行平整调整;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加强润滑作用,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尽量降低噪声;要求给风机、泵等产噪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以上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 类标准。 项目运营期猪粪及沼渣经发酵后外售给农户做农肥,病死猪送病死猪处理区 进行无害化处理,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医疗垃圾收集后定期委托长春市环卫医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运走处理,生活垃圾与附近村庄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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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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