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好大夫心理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360533(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中心三楼
邮 编:1302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好大夫心理医院建设项目 |
农安县农安镇农伏公路 2 公里 |
好大夫心理医院 |
吉林省澎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农安县农安镇农伏公路 2 公里。院址中心坐标为:125.137700, 44.423188。项目场区东侧为绿地;南侧为农伏公路,隔路为汽车修配厂;西侧为农 安县向阳驾校培训基地,西侧紧邻一户居民;北侧为鸿鑫驾校练车场。项目总投资 为 700 万元,环保投资为 132 万,占总投资的 18.9%,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拟 建项目租用已有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占地面积 23592 ㎡,建筑面积 7600 ㎡,主要设 置内科,中医科,精神科共三个科室,项目共设立病床 70 张,年接待患者人数大约 为 5000 人,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精神病人治疗及康复治疗活动。 2 |
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站独立站房,各构筑物加盖密封,取 样口在非取样期间加活动盖板密闭,除臭装置安装在污水处理站内,通过风机将除 臭剂散发与恶臭气体汇聚(处理效率 90%),处理后的气体通过排气筒(高度距离地面不低于 15m 且高于周围 200 米范围内建筑物 5m 的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 的气体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要求,未被收集的气体 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中恶臭气体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装置收集处理后,于内壁式烟囱 通至食堂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食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本项目设置 1 台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燃 料采用 0#柴油,属清洁能源,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采用排风机排入外环境。由于备用发电机不是经常使用设备,所以其影响是暂时性的。只要严格按要求操作,对当 地环境空气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贡献值很小,对周围环境的大气质量影响有限;本项目采用特定的中药煎药罐上方安装集气装置(收集率 90%以上),收集后的废气由专用管线引至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 15m,采取以上措施后煎药室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冬季采暖由 1 台 2t/h 燃生物质的热水锅炉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度不低于 30m的烟囱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由于较难实施“病区与非病区的污水分开”排水体制,故将医院采取“合流制”,即 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一同进入医院拟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对项目产生的食堂 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设备清洗废水经酸碱中和处理后,与医院其 他污水合并进入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满足 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预处理排放标准后,暂存于防渗储池,每日用罐车清运至农安县海格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固废 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储存、管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 埋场卫生填埋处理;医疗废物及检验废液暂存于本项目一楼医疗废物储存间中(地 面水泥防渗),集中收集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处置;餐余垃圾由有资质单 位处理;灰渣及除尘灰外运制农肥;废离子交换树脂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锅炉风机、污水处理站泵类等噪声,噪声源声级值约在 50-80dB(A)。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音间、室内敷设吸声材料;采取基础 减振及安装吸声材料等措施;对于动力性噪声,采取在设备上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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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