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安县合隆镇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 2019-08-06 15:33 来源: 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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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环审〔201994

 

关于农安县合隆镇污水处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农安县合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一)本项目位于农安县合隆镇邓家村,项目性质:改扩建。本扩建项目占地面积20000m2,总投资8139.78万元,环保投资8139.78万元。项目在现有污水处理厂西侧预留地内进行扩建,工程设计规模为1.5万m3/d,处理工艺为“预处理(粗、细格栅+曝气沉砂)+改良型A2/O(VFL)+转鼓微过滤器+紫外线消毒”,污泥脱水工艺为“隔膜板框压滤”。项目建成后合隆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可达到3万m3/d,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本次扩建不涉及管网建设工程。

 

(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行后,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工作:(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按环评要求对施工期废水、废气、施工噪声及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空气质量、地表水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

(二)本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同外来污水一起经厂区内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经处理必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合隆沟,最终汇入伊通河。本项目不新增排污口,与现有一期工程共用同一排污口,本扩建项目进、出口在线设施均与现有一期工程共用。

(三)本项目采用全过程生物除臭工艺——BSCT 全流程除臭工艺处理后厂界浓度必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4 中的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四)本项目主要设备为泵类及风机,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产噪设备应设计独立基础,安装减振垫,控制室采取隔声、吸声处理等措施,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新增生活垃圾、脱水污泥、化验室废物及废紫外线灯管等。新增生活垃圾与现有生活垃圾每天暂存于厂内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化验室废物及废紫外线灯管,经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收集处置;对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如果为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如果鉴定为一般废物,经处理后运送至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六)本项目扩建期间应加强环境管理和保护措施,做好新建池的防渗,避免污染地下水,确保地下水环境和水质安全。

(七)此次扩建项目,企业改用电采暖方式进行冬季供暖。

(八)本项目应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并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按程序进行环保验收。

四、本项目由农安县环境保护局合隆分局负责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0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