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农安生物发电厂环境信息公开表

时间: 2019-07-01 16: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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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农安生物发电厂环境信息公开表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农安生物质发电厂

组织机构代码

91220122MA14B6JXXC

法定代表人

王国辉

生产地址

农安县工业集中区内

生产周期

330/

所属行业

火力发电

联系电话

0431-83250063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生物质燃料直燃发电,厂内一台130吨水冷振动炉排锅炉,通过直燃农林废弃物进行发电。      

主要产品

发电量

20000万千瓦时

 

 

 

 

 

 

 

 

 

 

 

 

 

 

 

 


二、排污信息

大气污染物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排放口位置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监测

方式

监测

时间

年许可排放总量(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浓度限值(mg/m3

排放浓度

排放总量

是否

超标

DA001

厂内

连续

烟尘

在线

实时

32.7

执行标准GB13223

30

详见监测报表

详见监测报表

NOx

在线

实时

218

200

详见监测报表

详见监测报表

SO2

在线

实时

218

200

详见监测报表

详见监测报表

 

 

 

 

 

 

 

 

 

备注纳管企业排放总量是以排放口排放浓度来计算。核定的排放总量是指经环保部门许可的排放量。

污染物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排放口位置

排放方式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监测

频次

监测

方式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

是否

超标

DW001

厂内

间断

氨氮

1/

手工监测

45

COD

1/

手工监测

500

SS

1/

手工监测

400

溶解性总固体

1/

手工监测

1500

PH

1/

手工监测

6-9(无量纲)

总磷(以P计)

1/

手工监测

8

石油类

1/

手工监测

15

硫化物

1/

手工监测

1

主要废物

废物名称

是否危险废物

处理处置方式

处理处置数量(kg

处置去向

废机油

危险废物

委托有资质公司处理

1252

吉林省蓝天固废处理中心

实验室废液

危险废物

委托有资质公司处理

132

吉林省蓝天固废处理中心

炉渣

一般固体废物

综合利用

12000000

综合利用

 

 

 

 

 

 

其他污染类型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设施类别

防治污染设施名称

运行时间

运行情况

运维单位

水污染物

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330/

正常

自运行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330/

正常

自运行

大气污染物

旋风除尘器

330/

正常

自运行

布袋除尘器

330/

正常

自运行

脱硝系统

330/

正常

自运行

无组织排放

防风抑尘网

全年

正常

自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单位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批复文号

竣工验收单位

竣工验收时间

竣工验收文号

 华能吉林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农安生物发电厂

吉林省环保厅

2011.09.20

吉环审字

[2011]309

吉林省环保厅

2013.1.06

吉环审字[2013]13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主要内容

(列入国家和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公开其环境行监测方案,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应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监测方法和仪器、监测质量控制、监测点位示意图、监测结果公开时限)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农安生物质发电厂自行监测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农安生物质发电厂

地址

吉林省农安县工业集中区兴业北路

组织机构代码

91220122MA14B6JXXC

法人代表

蒋生喜

环保联系人

张继武

联系方式

0431-83250063

所属行业

火力发电

生产周期

连续

污染源类型

废水废气

是否委托监测

自行监测技术手段

手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

产生污染环节及污染物产生情况

产污环节:烟囱、废水排放口、厂界粉尘无组织排放。

污染物监测指标:废气(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石油类、硫化物、溶解性总固体(全盐类));无组织废气(粉尘)。

污染物处理工艺及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处理工艺:烟尘:旋风除尘装置+布袋除尘器、氮氧化物:四效脱硝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絮凝或混凝沉淀)、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无组织废气:防风抑尘网。

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运行稳定、正常,防风抑尘网抑制无组织排放。

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污染物排放方式:烟气连续排放,污水间断排放但有周期规律性。

污染物排放去向:烟气经烟囱排入环境空气、污水经厂内处理后进入农安县海格污水处理厂。

二、监测点位及编号(监测点位填写具体的点位名称,如“污水总排口”、“2#锅炉排口”、“东侧厂界”等。排口编号填写环保部门为该排口安装的标识牌编号)

监测点位1

东侧厂界

排口编号1

厂界粉尘、噪声无组织排放

监测点位2

南侧厂界

排口编号2

厂界粉尘、噪声无组织排放

监测点位3

西侧厂界

排口编号3

厂界粉尘、噪声无组织排放

监测点位4

北侧厂界

排口编号4

厂界粉尘、噪声无组织排放

监测点位5

废气排放口

排口编号5

DW001

监测点位6

废水排放口

排口编号6

DA001

点位示意图

 

 

三、监测项目及频次(请按照表格下方的说明填写)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技术手段

监测频次

监测方法

监测仪器(厂家)

设备型号

排放标准

排放限值

监测结果公开时限

东界噪声

噪声

手工监测

1次/季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

沈阳市爱尔普仪器有限公司

HS6288E

GB12348-2008

昼间65dB(A)夜间55dB(A)

采样后3日内,检测完成后次日公开

南界噪声

噪声

手工监测

1次/季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

沈阳市爱尔普仪器有限公司

HS6288E

GB12348-2008

昼间65dB(A)夜间55dB(A)

采样后3日内,检测完成后次日公开

西界噪声

噪声

手工监测

1次/季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

沈阳市爱尔普仪器有限公司

HS6288E

GB12348-2008

昼间65dB(A)夜间55dB(A)

采样后3日内,检测完成后次日公开

北界噪声

噪声

手工监测

1次/季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

沈阳市爱尔普仪器有限公司

HS6288E

GB12348-2008

昼间65dB(A)夜间55dB(A)

采样后3日内,检测完成后次日公开

烟道出口

烟尘

自动检测

连续监测

激光背向散色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CS-900C

GB13223-2011

30mg/ m3³

实时公开

烟道出口

氮氧化物

自动检测

连续监测

红外气体测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CS-900C

GB13223-2011

200 mg/ m3

实时公开

烟道出口

二氧化硫

自动检测

连续监测

红外气体测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CS-900C

GB13223-2011

200 mg/ m3

实时公开

烟道出口

林格曼黑度

手工检测

1次/季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林格曼分析仪

SN-LGM1

GB13223-2011

1

采样后3日内,检测完成后次日公开

东界

粉尘

手工监测

1次/季

工业企业厂界粉尘

电子天平

ME104E

GB16297-1996

 

采样后3日内,检测完成后次日公开

南界

粉尘

手工监测

1次/季

工业企业厂界粉尘

电子天平

ME104E

GB16297-1996

 

采样后3日内,检测完成后次日公开

西界

粉尘

手工监测

1次/季

工业企业厂界粉尘

电子天平

ME104E

GB16297-1996

 

采样后3日内,检测完成后次日公开

北界

粉尘

手工监测

1次/季

工业企业厂界粉尘

电子天平

ME104E

GB16297-1996

 

采样后3日内,检测完成后次日公开

污水排放口

PH值

手工监测

1次/月

污水排放口取样

PH计

PHS-3E

GB 8978-1996

6-9

采样后3日内,检测完成后次日公开

污水排放口

化学需氧量

手工监测

1次/月

污水排放口取样

滴定仪

D-10

GB/T 31962-2015

500 mg/ L

采样后3日内,检测完成后次日公开

污水排放口

氨氮

手工监测

1次/月

污水排放口取样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

UV2000

GB/T 31962-2015

45 mg/ L

采样后3日内,检测完成后次日公开

污水排放口

悬浮物

手工监测

1次/月

污水排放口取样

电子天平

ME104E

GB/T 31962-2015

400 mg/ L

采样后3日内,检测完成后次日公开

污水排放口

总磷

手工监测

1次/月

污水排放口取样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2000

GB/T 31962-2015

8 mg/ L

采样后3日内,检测完成后次日公开

污水排放口

石油类

手工监测

1次/月

污水排放口取样

红外分光测油仪

JLBG-126+

GB/T 31962-2015

15 mg/ L

采样后3日内,检测完成后次日公开

污水排放口

硫化物

手工监测

1次/月

污水排放口取样

滴定仪

D-10

GB/T 31962-2015

1 mg/ L

采样后3日内,检测完成后次日公开

污水排放口

溶解性总固体

手工监测

1次/月

污水排放口取样

电子天平

ME104E

GB/T 31962-2015

1500 mg/ L

采样后3日内,检测完成后次日公开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应急预案备案表

 

 

 

 

 

 

 

 

 

 

 

 

 


填表说明:

1、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应与排污许可证上载明的一致,排放口位置为排放口所在的经纬度,排放方式为纳管或排环境,排放浓度为最近一次监测数值,监测方式为手工或自动,排放总量为最近一次的年度实际排放总量,核定的排放总量为排污许可证上载明的核定排放总量或环评批复上允许的排放总量。

2、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作为环境保护设施的组成部分,应在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中予以公开,并在处理能力中填写监测指标。

3、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依法可以不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