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一品华城四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联系电话:0431-83360533(农安县环保局环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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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302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一品华城四期建设项目 |
农安县人民路与宝塔街交汇处 |
吉林新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吉林艺格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015年4月20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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