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
编号:农安县不动产第(继承)[20260042]号

时间: 2026-10-23 15:52 来源: 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经我中心初步查验以下不动产(房屋):

1、农安县巴吉垒镇双榆树村3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胡丙田、毛凤贤(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胡志强(继承人)继承。

2、农安县哈拉海镇大青堡村3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刘军(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王秀琴(继承人)继承。

3、农安县农安镇两家子村六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江从立、刘洪娟(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江海东(继承人)继承。

4、农安县华家镇华家桥村4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王连香、曲殿录(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曲兴丽(继承人)继承。

5、农安县哈拉海镇三道沟村11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孙文礼、裴凤贤(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孙宝胜(继承人)继承。

6、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盛隆大街以东新龙·澜樾府2栋2单元15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张克有(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张辉(继承人)继承。

7、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乙三街以西长春恒大新安生态小镇(R4-2地块)R4-7栋2单元505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李鸿宇(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刘志明(继承人)继承。

8、农安县农安镇文化街北段西侧烟草龙凯和谐家园5栋2单元4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姜玉荣(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吴洪举(继承人)继承。

9、农安县农安镇华龙街西侧新龙花园1栋7单元5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张香良、毕春艳(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张诗尧(继承人)继承。

10、农安县农安镇华龙街西侧新龙花园3栋4单元2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孙旭光、赵晶(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孙集思(继承人)继承。

11、农安县烧锅镇革新村四社兴旺·香格美地二期24栋2单元403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张志义(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刘亚杰(继承人)继承。

12、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盛隆大街以东新龙·澜樾府2栋2单元9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张克有(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张辉(继承人)继承。

13、农安县农安镇中华街以东、北环路以南、双鼎花园一期以西、空地以北的双鼎尚学府二期5栋3单元2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林广峰(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孙雪静(继承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上述内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农安县德彪街东侧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31-83330405

                                  

 公告单位: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初审:翟莹             复审:蔡俊峰            终审:宁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