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井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时间: 2026-10-19 14:32 来源: 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李井彬因保管不善,将办理的吉(2023)农安县不动产权第002709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于农安镇清华路南侧十中家属楼8栋7单元601室, 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建筑面积91.05㎡。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该遗失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井彬

   

  

   

     初审:刘倡           复审:蔡俊峰           终审:宁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