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权利人的不动产权利(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原有房屋证照、集体土地使用证收回,如不提供,公示期满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农安县农安镇德彪街东侧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宅基地窗口)
联系方式:0431-83299186
拟登记权利人姓名:
合隆镇迎新村-聂亚静 合隆镇白家营子村-李守志
合隆镇韦家窝堡村-裴维东 合隆镇邓家屯村-崔志
合隆镇八家子村-王明月 合隆镇邓家屯村-吕德会
初审:孙乙超 复审:蔡俊峰 终审:宁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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