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鹏因保管不善,将办理的吉(2023)农安县不动产权第001101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于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朱家园子村恒居壹号三期6栋2单元1101室, 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建筑面积92.3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该遗失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云鹏
初审:刘倡 复审:蔡俊峰 终审:宁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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