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受理业务时无法收回下列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作废证书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长春市亚华实业有限公司,证号:农集用(2007)第012210116号,土地所有权人:农安县华家镇叶小铺村,坐落于长春市农安县华家镇叶小铺村,使用权面积27500.00平方米。
公告单位: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初审:刘倡 复审:蔡俊峰 终审:宁传君

吉公网安备 22012202000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