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公告

时间: 2026-03-17 14:06 来源: 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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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批准拨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农安县德彪街东侧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31-83390006。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用途

权利性质

1

农安县北方顺发农贸市场有限公司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安县北关村

89065.00

商服用地

批准拨用

 

 

登记机构: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初审:刘福全               复审:宁传君             终审:赵利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