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

时间: 2026-01-26 15:31 来源: 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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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农安县不动产第(继承)[20260003]

   经我中心初步查验以下不动产(房屋):

  1、农安县华家镇华家桥村5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张淑珍(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华树丰(继承人)继承。

  2、农安县农安镇铁西村九社(农伏路北侧)(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张永才(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张猛(继承人)继承。

  3、农安县烧锅镇新立村2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陆凤云、刘国(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刘占东(继承人)继承。

  4、农安县巴吉垒镇南洼子村8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管新刚(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李秀秀、管春雨(继承人)继承。

  5、农安县巴吉垒镇黄金村5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王振生、段永芹(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王启富(继承人)继承。

  6、农安县龙王乡同心村后程家屯1-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段中林、刘淑芹(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段凤志(继承人)继承。

  7、农安县农安镇东五里界村10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王宝贵(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王树刚(继承人)继承。

  8、农安县华家镇双河川村4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郑秀平、华井泉(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邹孝武(继承人)继承。

  9、农安县烧锅镇跃进村(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马玉泉、郭云琴(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马希龙(继承人)继承。

  10、农安县靠山镇圣水泉村5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郭守林、孟庆芝(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郭永兰(继承人)继承。

  11、农安县农安镇铁西村六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张显廷(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张博(继承人)继承。

  12、农安县农安镇兴华路南侧十中家属楼2栋4单元6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李启成(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李宇石(继承人)继承。

  13、农安县农安镇宝塔街北段西侧绅士名城爱心家园9栋3单元1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马伟财(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张海英(继承人)继承。

  14、农安县农安镇宝塔街北段西侧绅士名城爱心家园9栋3单元2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马伟财(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张海英(继承人)继承。

  15、农安县农安镇宝塔街西侧中医院综合楼(厢房)1单元7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马伟财(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张海英(继承人)继承。

  16、农安县农安镇宝塔街以东、黄龙路以南、育新街以西、育新小学以北御景豪庭5栋2单元903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张树岐(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张鹤(继承人)继承。

  17、农安县农安镇宝塔街南段西侧一品华城三期11栋1单元2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郑万林(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龙淑清(继承人)继承。

  18、农安县农安镇古城街西侧黄龙新城9栋3单元11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郑万林(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龙淑清(继承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上述内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农安县德彪街东侧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31-83330405

                                    

   公告单位: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初审:翟莹             复审:宁传君            终审:赵利锋